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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二手房交易新规出炉 房地产中介不得指定贷款机构

发布时间: 2016-08-25 17:33:25

来源: 大连晚报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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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房地产中介管理新规的政策于近日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我国房地产交易市场上,二手房交易占比逐渐增加,部分地方二手房交易量甚至能达到新房的4~5倍,大量成交依赖中介居间成交。然而,不规范的交易过程和行为衍生出的纠纷事件也日益密集。对此,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央行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房源信息、交易过程、中介服务收费等角度全面规范了房地产中介服务标准、范围等,将集中“围剿”市场中频繁出现的提供虚假信息、收费不透明等问题。

贷款环节

中介不得指定金融机构

提起本次《意见》中对中介市场影响相对深刻的规定时,多位房地产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规范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的内容,称这一行为目前在市场上还是比较普遍的,其中可钻的空子确实不少。

相关部门在对《意见》进行说明时表示,目前许多购房群众在购买房屋时都需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因此,许多中介机构也与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但在实践中,市场中存在中介机构指定金融机构、捆绑服务、违规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问题。因此,《意见》明确规定,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而且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

房源信息

全面推行核验制度

《意见》规定我国要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而且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屋产权状况等信息;中介机构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明确规定,对于已出售或出租,或者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

交易流程

禁签双份合同避税

即使房源信息“靠谱”,交易环节中的种种猫腻同样困扰着参与房地产交易的各方。《意见》规定,中介机构要对全部服务项目、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而且,根据《意见》我国将全面实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也就是俗称的“网签”制度,防止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此外《意见》还规定要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责任编辑: wu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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